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
招聘对象
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家政服务等专业社会人才。
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华池县户籍的居民;
(四)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社区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在社区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或者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聘)用及其它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柔远镇配合,按照发布招聘通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华池县南部新区华庆路176号)。
3.所需材料:
(1)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含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正面免冠蓝色二寸照片4张及电子版;
(2)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军人退伍证的,可一并提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华池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时,按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1.考点设置: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10月21日-22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服务和基层党建等知识。
3.笔试时间:10月30日上午9:30—11:30。
2021年11月5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
2021年11月13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进行全面考察,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021年11月15日公布面试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如遇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
(四)考察。2021年11月25日-26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柔远镇、悦乐镇、元城镇抽调工作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村组)、派出所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
(六)公示及聘用。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聘用。
聘用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各社区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合同5年签订一次。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严格落实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参照同期同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同期同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地方性津贴标准核定,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50%。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柔远镇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每半年发放1次。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总额的正常晋升和调整,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政策执行。由县财政负担。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5、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华池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