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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掖临泽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第二期 14人)
2023-08-09 10:27:32 | 来源:临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临泽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第二期)》(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普通高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各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简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6.已被选拔到“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项目或正在服务期间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可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经招录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采取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1.网络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所需材料的pdf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岗位简表》。

  3.所需材料:

  (1)填写《临泽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对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纸质3张 (蓝底)及电子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5)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6)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考生注意:已经成功报名2023年5月18日发布的临泽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岗位者,此次招聘不得报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向县人社局申请,可更改1次报名登记表中误填报的以下2类信息:1.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2.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方可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8月10日至8月16日,共7天。现场报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网络报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报送的材料,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经主管部门初审并通过县人社局复核后,由各主管部门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考生审核结果。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五)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按规定标准进行缴费,2023年8月16日18:00前未缴费的,视其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初审通过的考生会收到缴款识别码通知信息(此识别码为唯一识别码,缴费成功前切勿删除)。

  具体缴费流程:收到信息后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官网(https://zwfw.gansu.gov.cn/index.html),然后点击政务超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非税缴款→输入经办人手机收到的缴款识别码→输入缴款人信息→验证码→按照提示选择缴费方式缴费→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自行打印票据)。

  也可登录“甘肃非税”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缴款,或在省内任一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款。

  注意事项:缴款人必须提供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手机号码,否则会造成缴款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

  五、考试

  (一)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16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同一职位考生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降低面试比例仍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核减岗位计划、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岗位合并时同一主管部门的招考单位可采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对于核减、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县人社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最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六、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选由县人社局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人社局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收集考生档案、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3.招聘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县人社局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聘任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临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接收不到缴费短信或联系不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6-595338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36-12388 5520666       

           县委组织部:0936-5520650

           县人社局:0936-552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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