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张掖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张掖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表中年龄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9月7日及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2年9月7日及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9月7日及之后出生)。张掖户籍或生源地,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4.面向“张掖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入编制的项目生”招考的职位,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乡镇(街道)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尚未入编的三支一扶等项目人员。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5.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取得毕业证书、延期毕业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岗位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四、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8日-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张掖市水务局615办公室(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1号)。
2.报名方式
由张掖市水务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系人、联系电话、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网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插入word文件后转化成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报名岗位—学历—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①《张掖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蓝底);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项目生分配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表,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加注同级人社部门意见并盖章。
⑤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水务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间:9月18日至19日18:00,共2天。现场报名的,由张掖市水务局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由张掖市水务局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考生。初审结束后,因提交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补报。
2.资格复审
张掖市水务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审查结果由张掖市水务局电话通知考生,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说明理由。
(三)报名费收取
1.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
2.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程序进行现场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考生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信息录入后,由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确认报名结束。2023年9月20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除004号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可将比例降至2:1,其他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张掖市水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3年9月20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当天予以公示。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水务局负责通知考生领取。
2.面试。依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时可降为2: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当天予以公示。
3.综合成绩计算。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张掖市水务局及有关下属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
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招聘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公示和聘用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张掖市水务局及门户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sw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张掖市水务局向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聘用备案报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统一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3.招聘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张掖市水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swj/)等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掖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685513(张掖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