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0名,其中,面向崆峒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选聘90名(男性70名、女性20名),面向区执法局现有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10名。详见《崆峒区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信息表》。主要从事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工作。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2.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有崆峒区户籍;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无纹身,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被开除公职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平台链接(https://sydwzp.zgrsw.cn/ksbm/main.html?zkxmid=3279)前往报名入口,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8:00至9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2:00时。
4.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2023年9月18日18:00时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招聘公告栏目查询。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法律基础和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根据报名人数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按各岗位选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2.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发放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登录报名系统——招聘公告栏目查询。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确定
本次选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2.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选聘部门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政策规定影响选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对考察不合格、公示期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区执法局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
1.基本工资:每月2700元。
2.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考评结果发放(每人每月200元)。
3.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4.协管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区执法局具体负责实施,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崆峒区公开选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为保证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咨询电话:0933—8218900(区执法局)
监督电话:0933—8352180(区人社局)
技术咨询电话:0931—8232158
(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