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
计划赴外引进“高精尖”人才8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30个岗位426人(市直74人、县区352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定西市引进“高精尖”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2023年度定西市市直单位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2023年定西市县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3)。
二、引进对象
(一)教育系统引进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共建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3.全国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毕业生;
4.全国14所专业体育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医疗卫生系统引进对象
1.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2.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3.乡镇卫生院引进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其他专业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三)其他事业单位引进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引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可放宽至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高精尖”人才引进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
(五)留学人员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引进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入职备案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职业院校引进师范类专业参照教育系统引进对象执行,引进非师范专业参照其他事业单位引进对象执行。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要求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报名,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报名,且必须为全日制学历。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列为失信人员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开除公职的;在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已在定西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市内历年引进人才已辞职离岗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地点
9月17日全天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参加陕西省高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联盟双选会)
9月19日全天兰州大学校本部(参加2023年秋季全国研究生专场巡回招聘会)
9月24日全天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大厅(参加2024届毕业博硕研究生就业双选会)
9月27日全天四川大学校本部就业指导中心四楼双选大厅(参加2024届毕业博硕研究生就业双选会)
(根据引才报名情况,赴外引才行程如有变化或在其他高校开展引才,将在定西党建网发布补充公告。)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我市在相关高校组织的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赴外引才过程中,对各高校招聘会引进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已签约的岗位在其他高校招聘会中不再引进。赴外引才工作结束后,对未签约的岗位,通过定西党建网发布网上报名集中引进的公告和具体岗位。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主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除外);往届毕业生提供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签约岗位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核
由报名审核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入职前任何一个环节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采取现场面试。
(四)现场签约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其中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签约市直单位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公章(代)签,签约县区的由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代)签。
(五)考察体检
对意向性签约人员在入职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户籍地公安机关政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调阅审查个人档案,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或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考察合格人员,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对于自主提供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由各县区、市直各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自行确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对象,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入职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六、政策待遇
政策待遇根据市、县(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赴外引才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定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市委人才办:0932-5930562
市人社局:18993208586
市教育局:18993249989
市卫健委:18093246766
安定区委组织部:18093251251
安定区人社局:18215210285
通渭县委组织部:15294275667
通渭县人社局:15095495966
陇西县委组织部:17793204318
陇西县人社局:15193231698
临洮县委组织部:18719669739
临洮县人社局:13139326231
渭源县委组织部:18194295898
渭源县人社局:18394179988
漳县县委组织部:15293200064
漳县人社局:13993221145
岷县县委组织部:19993239806
岷县人社局:1819320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