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提交资料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在各类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专任教师(21人)
岗位职责
1.依据系部安排,承担足量教学任务。
2.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材料的修订工作。
3.协助系主任拟定专业发展、课程建设、实训室建设等相关工作。
4.完成系主任及相关部门处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思想政治教育、英语、电子商务、会计、统计、法律(经济法)汽车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医药卫生类、康养类、交通运输类专业,学院开设专业可登陆学院官网查询。
2.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3.具有行业、企业“双师型”教师者优先。
4.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压缩发送至邮箱:158978597@qq.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姓名。
(二)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重要成果、获奖、专利复印件等支撑资料。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提交资料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自2023年8月31日内有效。
(四)资格审查。自收到应聘材料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未回复者,视为不合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形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结果确定等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六)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选,试用期根据学院制度执行。试用期内将根据个人表现决定是否转正。
三、薪酬福利
1.薪酬按学院薪酬制度执行。
2.享受国家法定假+寒暑假,“五险一金”。
3.非白银区常住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所有人员提供三餐餐补。
4.免费体检,节假日等福利等。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有组织或个人收取费用的,为虚假信息。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解除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关机等情形错过面试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