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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临夏康乐县人民医院招录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8-17 14:15:10 | 来源:康乐县人民医院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按报考岗位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录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共20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通过网上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完成。

  四、招聘范围

  甘肃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服从组织安排。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曾参与影响社会不稳定事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08月16日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kanglexian.gov.cn/)及康乐县融媒体中心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8月16日—2023年08月22日

  2.报名地点:康乐县人民医院党委办。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康乐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白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4、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到康乐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党委办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载明信息为准。

  (四)体检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对不按时提交的按自愿放弃对待。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面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康乐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后的考核由康乐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现有同类聘用人员发放标准执行。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二)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均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kanglexian.gov.cn/)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930-4421611

  监督部门电话:0930-442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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