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对象及范围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两年)。
2.研究生、本科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取得双学位的报名人员,报考专业以主修专业为准。
4.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企业自主决定本单位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自定岗位条件,参加现场引才;意向报名人员直接联系《兰州市2021年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一批)》中的企业报名。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5月14日(即发布公告日期)。招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1年5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1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2018年以来兰州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弃约或辞职人员。
引才方式及相关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必须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其中,与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至少为3年以上)。
报名及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
2021年5月23日,上午8:00—11:00,兰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西路615号)。报名时间截止上午11: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现场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即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报名当日完成全部的面试考核工作。
优惠政策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机关用人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2.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非公费师范生),按博士2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或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区县可参照执行。
3.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财税、金融、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携带《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正反面,见附件3)。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登记表(在读期间成绩单)、就业报到证、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曾经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抬头一致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以及失业登记信息等材料;往届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兰州市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考核
现场面试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和学习实绩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市直部门的拟聘用人员,各区县人社局公示本区县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招聘会场:
(1)体温<37.3℃且无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2)接受体温检测、消毒,并且全程佩戴口罩;
(3)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甘肃健康码”绿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申领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
3.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金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此公告。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公告中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0931-8863852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纪律监督电话:0931-848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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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一批).xls
2021年兰州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一批).xlsx
2021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正反面).xls
金城人才、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二维码.doc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